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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为树立自觉维护公司形象的集体意识,打造团结向上的团队,塑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文化氛围,根据总办会决议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要求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、维护团结,杜绝以下行为:
1.违反法纪,如:假公济私、营私舞弊、泄露集团商业机密、内外勾结损害集团利益、贪污受贿、吃拿卡要等。
2.说不利于团结的话,如:妄议集团决策、诋毁集团领导,造谣滋事,无事生非等。
3.做不利于团结的事,如:拉帮结派,搞小团体、小帮派等。
二、凡出现以上行为的干部职工,无论职位高低,一经查实,按照以下办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:
1.触犯刑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2.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,但尚未触犯法律底线的,予以开除。如相关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当事人需赔偿集团损失。
3.情节较轻、没有给集团造成较大不良影响且没有给集团造成实际损失的,扣罚当月100%绩效工资。
三、凡经集团风控调查确认举报事项属实的,对举报人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:
1.集团内部举报人,2000元/次;
2.集团外部举报人,4000元/次。
四、欢迎集团广大干部职工、合作伙伴和其他个人进行监督。对于实名举报和有明确线索的匿名举报,一律由集团风控中心组织调查;对于没有明确线索的匿名举报一律不予受理。
五、集团设监督邮箱、信箱,并专人负责,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监督邮箱为:fkzx@hnblc.com
信箱地址:集团海关楼、职工食堂、综合查验中心各设一个信箱。
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
2017年7月18日